到2015年底,西安市将建设各类充电桩约10700个,这些设施到底建在哪里,建设责任由谁来承担,建设资金如何保障?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政策?昨天,记者对西安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了进行了采访。
鼓励社会资本建充电桩
“西安市13个区县以及8个开发区都有建设任务,建设完成后西安各个角落都会有充电设施,可以实现全覆盖。”相关负责人介绍,计划到2015年底,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各类充电桩约10700个。其中,建设立体充电塔4座(1600个充电车位),地面充电站42座(2100个充电车位),同时在公交场站、公共停车场、大型商超停车场、居民小区、机场、汽车客运站、新能源汽车专业销售4S店、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建设充电桩7000个。
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由谁来承担?建设资金如何保障?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,鉴于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涉及公交车、出租车、物流车、环卫车、私家车等社会各个领域,其应用规模及运行特征也略有不同,因此,政府将主导建设布局合理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,政策引导建设规范有序的自用充电设施。
资金保障方面,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的建设、运营及管理。对集中式、经营性充电设施建设投资(不含征地费用)给予30%的财政补贴,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、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予以拨付。对个人自用型充电设施安装给予1万元/辆的财政补贴(含电费补贴)。
新能源汽车应用优惠政策
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,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: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,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%;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/辆的牌照费;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,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;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/辆财政补贴,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。
此外,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,给予2000元/辆的财政补贴,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;对报废“黄标车”、“老旧车”的单位和个人,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,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(按不同车型2000-6000元/辆不等)的基础上,再给予3000元/辆的财政补贴;严格执行国家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、微型载客汽车(面包车、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) 6年免检制度;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;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。
来源:CNEV
特别声明: 以上内容转载自CNEV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如有侵仅请联系删除,转载内容并不代表 (www.www.wudnway.com)立场。
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
版权所有©2007-2024
新能源汽车网所有信息及作品,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
商务联系请扫码
新能源汽车网官方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