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公布的《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中明确,自明年1月1日起,购买新能源汽车的“资金门槛”调低了。而同日颁布了修订版的《汽车贷款管理办法》,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。原《汽车贷款管理办法》(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〔2004〕第2号发布)同时废止。
《通知》的核心内容为,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%,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%;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%,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%;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%。
据人民银行、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的《汽车贷款管理办法》显示,原有的汽车贷款政策,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%;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%;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%。
与2004年的《汽车贷款管理办法》相比,新政策中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比例未进行调整,新增了新能源汽车贷款方面的条例。
从新旧办法的内容对比看,此次修订的最大亮点在于,在办法中增添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描述:即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,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,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(含增程式)汽车、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。
有市场人士称,本次调整新能源汽车受益最大,但定义并不包括HEV油电混动型的汽车。比如一辆市场售价在100万左右的特斯拉,按照最新的贷款标准,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%,消费者只需要15万的首付就可以将车开回家。
来源:中国新能源汽车网-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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